3.咨詢的局限性:咨詢只解決找律師的問題。通過咨詢,了解律師的法律素養、語言能力等基本技能,找到自己認為合適的律師;咨詢解決不了案件本身的問題,因為妳可以明白,沒有律師的權利,沒有律師通過很多親案積累的知識技能的實踐經驗,是解決不了實際問題的...況且律師也是圍繞全案證據逐步展開具體的刑事辯護工作,這是壹個復雜而具體的過程——幾千個案子換成幾千種玩法,妳不可能完全看懂。....
4.委托刑事辯護律師:第壹時間委托專門從事刑事辯護業務的刑事辯護律師辦理...刑事辯護是壹個過程,是以刑事證據的審查、判斷和運用為核心的具體工作的漸進發展過程...律師只有介入案件,開展具體的辯護工作,才能掌握整個案件和所有有利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事實和情節,並據此向辦案機關和辦案人員提出相應的書面和口頭辯護意見,爭取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