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壹般包括辯護的種類和方式、辯護人及其範圍、辯護人的責任、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和義務、辯護權的特點等。壹般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提出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代理申訴和控告;
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