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
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壹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壹收取費用並如實入賬。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第二十六條
律師事務所和律師不得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