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低保戶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所謂低保戶,是指人均月收入低於市級低保標準,享受國家低保待遇的居民(村)。
因為地區發展不平衡,各省市的低保標準也相差很大。
享受這壹待遇的家庭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1,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村);
2、在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金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村)民;
3.職工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於本市低保標準的居民(村);
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村)(不含五保對象)。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辦法》第四條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基本條件:戶籍、家庭收入、家庭財產是認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三個基本條件。具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2022年6月8日回答
張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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