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嫌疑人的朋友不可以替他委托律師,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但朋友不再代為範圍之類。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擴展資料:
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事實和法律,針對指控、起訴進行申述、辯解和反駁,提出證明自己無罪或者罪輕的材料和意見,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權利。
辯護權的設立和行使,其任務和目的是為了反駁控訴,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有利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論證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或者應當從輕、減輕、免除處罰。
中國的刑事辯護種類有:
自行辯護: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辯護。
委托辯護: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與法律允許的人簽訂委托合同,由他人代行辯護。
指定辯護:指遇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時,法院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指定辯護律師為其辯護。
參考資源來源: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百度百科——辯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