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拘留30天請律師晚嗎

刑事拘留30天請律師晚嗎

刑事拘留過了三十七天再找律師也不晚。

刑事拘留壹般為14天,最長就是37天。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采取強制措施就可以聘請律師,如果超過37天檢察院不能批準逮捕就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之後公安局還要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審判,這些過程中律師都可以介入,並且提供進行辯護。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壹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 上一篇:刑事辯護律師劉磊
  • 下一篇:被刑事拘留,程序走完了, 結案了,會被判刑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