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壹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進入刑事訴訟程序,不被認為是犯罪或審判後無罪釋放,將沒有犯罪記錄,更不用說犯罪記錄。
壹般來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犯罪事實,即使檢察機關最終決定附條件不起訴或者慎重不起訴,或者法院作出有罪判決但不執行刑罰,也會留下犯罪記錄。如果被行政拘留(治安拘留)或者司法拘留,雖然沒有觸犯刑法,但是因為觸犯了法律而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這些違法的“痕跡”也留在了相關決策機關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