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法律是不允許犯罪嫌疑人查看案卷的,犯罪檔案是保密的。公檢法之類的機構不會根據案卷給妳提供所有的材料。在偵查階段,律師在公安機關是不能查閱材料的,只有在移送檢察院的時候才能查閱。雖然律師可以看案卷,但《律師法》也規定,律師不得向當事人透露案卷材料。所以嫌疑人看不到案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 *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復制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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