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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安哪個部門要送刑事案件復查申請書?

申請刑事立案審查應當向十堰市法制部門提出。

如果對刑事案件不服,可以向上壹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

法律鏈接:《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壹百七十六條申訴人對不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復議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訴人。

申訴人對不立案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後七日內向上壹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上壹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復核申請後七日內作出決定。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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