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14天有異議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尋求法律援助:妳可以聯系當地的律師協會或法律援助中心尋求法律援助。他們可以為您提供法律咨詢和代理服務,幫助您了解自己的權利和應對策略。
申請取保候審:如果認為被錯誤拘留,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候審。保釋是指拘留期間可以獲得壹定的自由,但需要遵守壹定的條件。
投訴:如果妳認為妳的拘留是錯誤的,妳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投訴。投訴需要提供相關證據和材料,證明妳的拘留是錯誤的。
尋求救濟:如果認為自己的拘留行為違法,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救濟。
總結壹下:如果妳已經被刑事拘留14天,並且對其有異議,可以采取以上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建議妳在采取任何行動之前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但是不得超過24小時。對於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件。”由此可見公安機關刑事拘留需要遵守的相關規定。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了申訴、救濟等程序,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