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我可以復印筆錄帶走嗎?

我可以復印筆錄帶走嗎?

法律分析:文字記錄形成時,當事人應當核對自己的文字記錄並簽字。但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後形成的檔案,是不能隨便查的。筆錄壹定要當事人自己看清楚,看上面寫的是不是自己說的,最後簽字確認。檢查和核對自己的成績單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但公民不得查看、復制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後形成的檔案。如果確實需要看,可以委托律師,律師可以憑相關介紹依法看相關材料。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向法院申請檢索。訴訟前可以委托律師查閱、摘抄,但按照規定不能復印。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如果記錄有遺漏或者錯誤,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犯罪嫌疑人在筆錄中承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應當由犯罪嫌疑人核對,在他不識字的情況下,向他宣讀。如果記錄有遺漏或者錯誤,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犯罪嫌疑人在筆錄中承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 上一篇:刑事犯罪找律師有用嗎
  • 下一篇:因尋釁滋事罪被拘留,想找厲害的南京刑事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