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據我國《律師收費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有四類案件是不允許實行風險代理的,分別是行政訴訟、刑事訴訟、國家賠償和群體性訴訟案件。如果律師在這四類案件的代理上實行風險代理,是違法的。很可能受到律協的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