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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麻煩有用嗎?

法律主觀性:

在造成麻煩的情況下,是否聘請律師是行為人的權利。構成犯罪的,行為人可以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在刑事案件中,辯護人的責任主要是:

1,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

2.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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