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即使違反治安管理,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也不能給予拘留處罰:
①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2)年滿65,438+06周歲,但未滿65,438+08周歲,如果是第壹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拘留;
(三)年齡在70周歲以上,不適合行政拘留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未滿壹周歲嬰兒的婦女;
(五)違反治安管理,六個月內未被公安機關查處的,不再處罰;
6 .患有精神病或急性傳染病的;
⑦患有其他嚴重疾病,可能導致生命危險或在羈押中危及生命的。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為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責令未被逮捕或者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隨時可用,不被羈押或者暫予釋放的壹種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