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法律術語。法庭審理此案時,被告為自己辯護。
1.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辯護。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3.辯訴交易是指作為原告的檢察官與代表被告的辯護律師在法庭審理前進行談判,以檢察官撤銷指控、降級指控或請求法官從輕量刑為條件,換取被告人認罪,然後雙方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協議。壹般來說,辯訴交易是檢察官與被告之間的壹種“辯訴交易”行為。通過這樣的系統,檢察官和法官可以用最少的司法資源辦理更多的刑事案件,提高辦案效率。同時,犯罪分子相對於原來的犯罪也受到了壹定程度的刑事制裁,對雙方都有利,形成了雙贏。
4.目前,辯訴交易制度正在中國許多地區的基層法院進行試點。只要人認罪認罰,案件事實清楚,被告人可以委托辯護律師與檢察官協商量刑,也可以由辯護律師建議啟動刑事速裁程序。庭審前的量刑協商結果提交法院,加急法官審批後會參考協商結果直接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