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會養寵物解悶。按理說有這樣的習慣很正常。畢竟,人們的生活已經多樣化了。
但是養寵物按照法律是需要相關證明的,最重要的是不能養。寵物是受相關法律約束的,所以出門壹定要拴好,壹定要拴好。這是明文規定的。
即便如此,還是有人喜歡放任自流,對寵物不理不睬,最後後悔莫及。這個事件的主人公就是這樣壹個不負責任的狗主人,被拘留也不得不承認自己倒黴。
擴展數據
發生了什麽:
2020年6月5438+2月65438+5月,河南鶴壁壹狗咬人。接報後,民警迅速勘查現場,被狗咬傷的女孩已無生命特征。
警方隨即拘留了狗主人郭,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懲罰。看到這樣的事件,確實令人擔憂。他只是因為對狗的管理不善而把自己送進了監獄。
這件事引起了網友的熱議,人們也在議論紛紛。有人認為狗咬人的主人,畢竟寵物不好養。有人說這個事件是意外,應該給他們相應的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