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6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國家合格分數線360分;
3.2016根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政策,放寬的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自治區,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省的自治州、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省所轄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65,438+00分;除上述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資格的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確定合格分數的標準。
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
第十七條年度國家司法考試通過人數和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