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把錢借給信任的人,但是錢因為某種原因收不回來的時候,我們就很生氣。如果別人不肯給,我們需要知道是什麽導致了這個結果。首先需要了解對方在生活和經濟上有沒有遇到什麽困難,現在是什麽樣的情況,有沒有工作,工作收入有多少。我們都應該對他的壹生有壹個基本的了解。
第二,我們對這筆錢感興趣。根據當時借錢的情況,有沒有約定什麽時候還錢,需要多少利息,如果當時沒有這些約定的話?所以現在可以補,寫下欠條,註明還款時間和要還的利息等。,並重新建立此借據協議。
當這個約定達成之後,那麽,不管他現在違約,是真心還是無意,有約定和保證的時候,我們就按照這個和相關的利息來算,這樣心裏就更踏實了。但是,當我們急著要回錢的時候,也要和對方溝通聯系,看看對方是否遇到了困難,給予壹些力所能及的幫助,度過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