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法官必須宣讀上訴狀,因為上訴狀的上訴請求和上訴理由是二審法官決定是否書面審理或開庭審理的重要裁判依據。
上訴狀是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行政、刑事第壹審判決、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