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最長不能超過37天。接到逮捕通知十天後,意味著公安已經完成調查取證,已經向檢察院提交案件審查。檢察院審查通過後,會向法院提交審判和量刑程序。看守所裏除了律師誰也不能探,那就讓律師介入吧。讓律師先去看守所見見嫌疑人,再根據公安的調查報告做出最大的有利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