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保安無權處罰。其實樓主的朋友當時應該是選擇報警的。因為毛巾價值7.9元,數額太小,連《治安處罰條例》裏的處罰都不夠。
我厭倦了貼黨。樓主可以自己看看下面的鏈接。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三條。
/fa/law25.01.htm
如果當時樓主的朋友去了派出所,那就是批評教育了。沒別的!
現在超市保安拿著壹根雞毛當箭,呵呵,好吧,既然有貪心的人,就會有相應的懲罰。
可以陪朋友去超市,讓保安把剩下的錢交了,準備好電話錄音。
記住:錄音壹定要包含賠償總額,要求妳朋友賠償的依據,最後找超市保安要收據,讓他說出不給的理由。可以時不時問問保安,為什麽不去派出所,讓超市保安部處理?呵呵,最後問清楚這個處罰是超市決定的還是保安自己決定的。
錄音結束,錢送到後,妳可以問保安是全額退錢還是現在報警。現在他們涉嫌敲詐勒索。
如果對方乖乖還錢,並書面承諾此事處理不當,道歉。完成了。不然就報警,去派出所解決。通過官方看怎麽處理。
樓主要記住兩件事。首先,為他人挺身而出,要有勇氣。只要保安拿了妳朋友的所謂賠償,就洗不幹凈。他們的責任比那條7.9的毛巾重多了。
其次,不要試圖讓妳的朋友自己解決,因為他做錯了,所以膽怯害怕。必須有人站出來支持他。否則都是紙上談兵。讓我們老老實實的交余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