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5天,在那裏進行法制和道德教育。《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壹條規定,看守所應當對在押人員進行法制和道德教育,並組織其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看守所應當保證被拘留人每天不少於2小時的戶外活動時間,看守所不得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
1.治安拘留是行政處罰的壹種,又稱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的公民在短時間內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壹種處罰措施。
2.其期限大於1天,小於15天。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壹種處罰,也是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之壹。我國行政拘留主要是治安拘留。
3、因為是嚴厲的行政處罰,所以法律對這種處罰也是嚴格的,只有公安機關才能實施,其他任何行政機關都無權實施。羈押地點是公安看守所。
法律依據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
看守所應當建立在押人員財產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在押人員的財產。在押人員物品的領取、保管和購買應當登記清楚,賬目清楚。采購商品僅限於日用品和食品,商品價格不得高於當地市場價格。看守所應當對被羈押人的親友轉交或者郵寄的財物進行檢查和登記。必需品交給在押人員,現金由看守所保管。非必需品,看守所不收,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