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如何在看守所寫委托書

如何在看守所寫委托書

法律分析:在看守所寫委托書有三種情況:第壹種是給家屬寫信,讓家屬代為委托辯護律師,然後律師在看守所見面時在委托書上簽字。二是要求偵查機關、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委托律師,由偵查機關、公訴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轉達犯罪嫌疑人的委托請求。第三種是如果有認識的律師,直接給律師寫信,要求面談和委托。《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

  • 上一篇:嶽陽市平江縣可以申請個體律師事務所嗎?
  • 下一篇:如何找房地產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