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刑事案件進度的方法有:根據相關規定,報案人可通過報案回執單中的聯系電話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對案件的辦理情況。犯罪嫌疑人方可以打電話詢問相關主管單位,也可以委托律師跟進案情。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