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是以非暴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盜竊是以秘密手段非法獲取他人財物。
2.侵占罪可以是秘密的、公開的或半公開的;盜竊只能是壹種秘密手段。
3.侵占罪只能是行為人在犯罪前已經持有的他人財物;盜竊罪只能是行為人在犯罪前沒有持有的他人財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第壹款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保管不善,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264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攜帶兇器或者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