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小朋友被遺忘在校車上,充分說明校車司機不負責任,幼兒園老師沒有盡到工作職責。先說這輛校車的司機。司機本來的職責就是把車開好,能夠安全的把孩子送到學校或者送到目的地。除了這些,妳還應該在下車前確認車上是否有人。這不僅是校車司機應該做的,也是坐在外面的公交車司機應該做的。現在這輛校車的司機應該承擔法律責任,相關部門需要對校車司機進行有效的培訓,嚴格規範校車司機的行為,避免此類事情的發生。
幼兒園被遺忘在校車上窒息。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身邊,真的很讓人心痛。其實這個事情和幼師有關系,因為壹般校車上都有幼師,因為幼兒園的孩子太小,那個年紀的孩子總是喜歡調皮,比較好動,所以會刻意躲著貓狗。
那麽幼兒園老師的職責就是照看好每壹個幼兒園的孩子,讓他們的安全得到保障。其次,照顧好每壹個孩子。如果發現孩子有其他異常,要及時聯系孩子家長。最後壹項職責是,到達目的地或學校時,幼師要清點幼師人數,確保不能落下壹個人。可以通過上車來確定,而不是只在校車下面等孩子下車,然後不數人數就開始帶領學生進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