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律師職稱申報條件如下:
壹、政治思想條件
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積極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律服務。任現職期間,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學歷、資歷條件
1、獲碩工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獲大學本科畢業以上學歷,取得四級律師任職資格後,從事律師業務工作4年以上。
2、具有相應律師執業證書(律師工作證書)。
三、外語、計算機條件
1、掌握壹門外語。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參加全國職稱外語統壹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2、掌握計算機應用技術。除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外,參加全國或全省職稱計算機考試,成績符合規定要求。
四、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條件取得四級律師任職資格後,辦理法律援助案件五件以上(提交律師事務所證明和承辦的法律援助案件清單),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中級以上法院審理(壹審、二審)的十起以上案件的主要代理律師或辯護人;
2、標的額三千萬元以上非訴訟案件的主要參與者;
3、擔任10家以上單位或者五家以上大中型企業、政府單位的法律顧問;
4、擔任上市公司的法律顧問或者為企業在主板、創業板、新三板及其他區域性產權交易機構上市掛牌提供專業法律服務;
5、主辦壹起以上境外或者三起以上境內涉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