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民事賠償:2013 12.6,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4日受理嬰兒被害人原家屬起訴,醫院與中院、高院保持溝通。長壽區人民法院已組成合議庭,案件已移交主審法官,進入審查階段。不清楚案件的審理是否會公開,但判決肯定會公開。“法院也會現場取證,爭取盡快給出公正的判決。”
6日晚,原原的母親出示了三份訴訟材料。
壹份日期為2013 12.3的民事起訴狀稱,判令被告李某家屬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生活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暫定為30萬元,對傷殘賠償金、護理費、醫療延續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進行鑒定後確定相應的賠償金額。原母稱,4日向法院提交了民事訴訟。
第二份材料是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通知。
第三份材料是原媽媽昨天向法院提交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事由:查封李某家財產及壹輛汽車,凍結對方銀行存款。東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長壽分公司被列為第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