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盡量驗證律師執業證,律師付費,明確消費。
第三,壹定要和律師事務所簽合同。有了合同,妳才有依據,服務才有保障。
四、應向律師事務所收費,杜絕律師事務所外“只收費,不辦事”的現象。
5.相信事實和法律,絕不相信“雙贏”的承諾。律師服務體現在追求公平正義的過程中,壹切“雙贏”的承諾都有可能是欺詐。
6.找出投訴渠道。發現自己沒有執業許可證的,要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他們發現收費不公示,不開罰單,不盡責,應該向律師協會或者司法局投訴,有權知道調查結果。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