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刑事案件可以委托律師。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作為其訴訟代理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壹十條包括下列情形: (壹)被告知後才辦理的案件;(二)被害人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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