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稱:被告人劉犯開設賭場罪。
文件編號:(2015)利聯刑事子楚560號
文件類型:刑事判決書
審判程序:壹審
截止日期:2015-08-19
公訴機關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劉,農民。因本案於2015年4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取保候審。
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以蓮都刑檢(2015)第518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犯開設賭場罪,於2005年8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進行了單獨審理,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麗水市蓮都區人民檢察院指定檢察官林英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劉到庭參加訴訟。審判現在結束了。
公訴機關指控,2014年2月至2015年4月,被告人劉某在麗水市蓮都區碧湖鎮菜場二樓娛樂城內,設置美人魚釣魚機(8座,具有賭博功能),供他人賭博。2014 12、被告人劉經營娛樂城三天,並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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