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律師,事務律師,代理律師,律師;(法律方面的)高級律師;律師;(Am。)律師(在法律上)不同於古代的訴訟律師和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2.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3.主要屬性
就“律師”的屬性而言,包括:壹是具有壹定的法律知識,根據現行《律師法》的規定,具有“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學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法律知識;二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資格;三是經國家司法行政部門批準,取得執業證書;第四,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並以此為職業。
上述四個基本特征中,前壹個或壹兩個是其他法律工作者所具備的,如執法工作者、司法審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檢察工作者(檢察官);後兩項是律師獨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