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打官司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打官司需要支付哪些費用?

法院審理案件的受理費、律師代理費、過程中的申請費、申請執行費。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2)申請費;(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第七條案件受理費包括: (壹)第壹審案件受理費;(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三)再審案件中按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 上一篇:潮州智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法律專業學什麽,就業方向?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