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輕傷可以同時屬於公訴和自訴。根據法律規定,打架致人輕傷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壹般檢察院會提起公訴。但是,被害人有證據證明是故意傷害案件的,辦案人員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害人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認定故意傷害罪的標準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維護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2.客觀上表現為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語是壹般主語;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自然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必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主觀上是故意的。
希望以上問題能幫到妳。如有其他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八條。
對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辦案人員應當告知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害人請求公安機關處理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第九條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故意傷害(輕傷)案件,因證據不足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