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13歲大連小夥蔡某某將同小區10歲女孩殺害,並拋屍於灌木叢中。因蔡某某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給予其三年拘留教育。
今年65438+10月,父母提起民事訴訟,認為蔡某某未成年,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蔡某某父母未盡到監護義務,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然而,從庭審到宣判,被告始終沒有出庭。
擴展數據:
判決顯示:
法院認為,蔡某的父母是蔡某的法定監護人,應當對蔡某進行悉心教導,註意其身心健康和行為習慣,培養其具有健康的人格、守法的認知和良好的品行。而蔡的父母對蔡的人格發展和行為缺乏關註,疏於引導和教育,以至於無視法律,漠視生命,故意殺人。蔡的父母未盡到監護責任,應當對蔡的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
對於下壹步工作,針對兇手父母是否涉案,是否存在窩藏兇手的犯罪事實,何女士表示壹直沒有放棄推動相關部門啟動刑事調查。她將與律師商討,推動相關部門的補充調查,“讓兇手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中國網-大連10被殺害的老女孩仍未下葬。我不想讓我的孩子這麽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