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審理時必須出示原始證據,因為根據證據規則,證據必須符合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證據復印件當庭出示後,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會對證據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不發表質證意見是正確的。如果拿不到原始證據,用復印件是沒有勝訴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