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和江蘇省公安機關的努力下,江蘇各級公安機關主要領導直接抓了命案和大案。壹旦發生主動殺人案件,根據案件的惡性程度,由省、市、縣公安機關領導趕赴現場,在前方指揮,集中相關警種部門的力量,為及時破案創造了條件。為此,江蘇省在全國率先建立了領導盯案、掛牌督辦、案件警示、分類監管、獎懲激勵等壹整套機制,形成了具有江蘇特色的偵破模式。到2008年,江蘇省現行命案偵破率達到96.8%,連續五年位居全國第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