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38年6月+2002年10月8日淩晨2時許,興安鎮田心村農民尹德能家外墻被炸。同年,15年10月8日,在沒有任何犯罪證據的情況下,姜被興安公安分局視為外地。
新村爆炸案的“嫌疑人”被傳喚到興安公安局大樓接受訊問。拘留26小時後,也就是10月9日17時,奇怪的是從公安局大樓三樓。
“墜樓”身亡,直到10的淩晨兩點,興安公安分局才通知家屬:“姜畏罪跳樓自殺”。
事發後,興安政法委牽頭8個行政單位組成“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結論是:“蔣逃跑跳樓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