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見面也要寒暄幾句,不要太多。在妳確定是妳的律師後,開門見山,談談案情,聽聽律師對案情的意見和建議。
律師的主要任務是幫妳打贏官司,不是幫妳花錢。
會吃飯的律師不壹定是好律師。
主要看律師對法律的理解和對案件的把握。
我怎樣才能盡可能幫妳打贏這場官司?當然,溝通是必須的,但不是在飯桌上。
還有,在充分溝通和了解案情的基礎上,妳要問清楚妳面臨的官司有沒有可能敗訴,有多大,為什麽會敗訴。
不要聽信人家的話,要保證自己的官司不會輸。有律師可以保證官司會贏,但也要看是什麽樣的關系。設法讓他回答這個問題。
畢竟打官司要的是結果,而不是妳請的律師的吹噓。
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