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員有後備法官壹名,事業編制壹名,司法雇員壹名,合同工壹名。具體工作都差不多,看他在哪個部門。
如果是刑事壹行,對打字速度的要求會更高。無論如何,妳會發現打字只是妳工作的壹小部分。壹個案件的過程很長,庭審只是其中壹個環節。妳可以把自己想象成法官的秘書,各種雜事。
聘用的文員肯定沒有晉升空間,工作肯定不清閑。可以考慮工資待遇和自己的能力。如果妳準備考法院公務員,可以臨時過渡壹下。如果妳要考其他公務員,基本沒有時間給妳讀。
總結如下:
在中國,各級人民法院的書記員由院長任免。他們主要做庭審筆錄,處理與庭審有關的輔助事項,如庭審準備、保存證據、整理卷宗、處理文書、司法統計、接待來訪、處理信件、協助法官調查、宣傳政策法規等。
書記員也是人民檢察院的輔助人員之壹,由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任免。他的職責類似於法院書記員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