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強迫交易罪的立案標準包括:1,強迫交易數額高於1萬元或者違法所得高於2千元;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二千元以上的;3.購買假冒偽劣商品數額在5000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在1000元以上的;4、強迫交易行為造成受害人輕傷或者其他嚴重後果以及其他嚴重情節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26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強買強賣商品,或者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1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壹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