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東城第壹看守所情況嚴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獄。被判死刑但尚未執行的犯人必須佩戴額外的裝備。經看守所所長批準,有事實證明可能犯罪、暴亂、脫逃、自殺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使用機械工具。緊急情況下,可以先用,然後向看守所所長匯報。上述情形消除後,應當解除。
東莞市東城第壹看守所位於東莞市東城區上橋村,又稱上橋看守所。東莞市第壹看守所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00-165438+下午0: 30,律師周末可以見面;東莞市東城第壹看守所是羈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機構。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或者剩余刑期不超過壹年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此外,因工作需要,經主管公安局和局長批準,並經人民檢察院同意,個別已決犯剩余刑期在壹年以上的,可以留在看守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