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理工命案#:這樣手段殘忍的罪犯理應嚴懲,留著就是禍患,雲南殺人狂逍遙法外多年重復作案的教訓深刻,肆意剝奪他人生命實在該殺
#東莞理工命案#:壹條人命才值幾十萬。那以後億萬富翁都可以順便殺人了。應該殺人償命!才可平民憤!
#東莞理工命案#:建議立即槍斃!這種犯罪分子還有什麽緩期之言啊!法律不能欺負人哪!堅決支持梁爸爸抗訴,並追究該審判員的亂作為的責任!
#東莞理工命案#:應該比藥家鑫案情更嚴重,手段更殘忍吧,藥都判死刑了,這個為什麽不判死刑,自首就可以緩刑嗎?法律規定有些情節不適用與緩刑,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只要自首就可以緩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