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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爵斯坦利·加德納的人生經歷

加德納,1889,出生於馬薩諸塞州的馬爾登。他的父親是壹名采礦工程師。早年隨父母旅行,就讀於印第安納州瓦爾帕萊索大學,輟學,不久定居加州,在壹家律師事務所做打字員。1911取得本州律師資格,開始在法庭上為貧窮的亞洲人(包括中國人)和墨西哥人(墨西哥)辯護。終其壹生,他同情那些沒有親友的被誣告的人,還專門幫助獄中的無辜者,為他們挺身而出。壹方面,他做律師,另壹方面,他開始為他的報紙寫作,正確地揭露了美國法院的內幕。直到1932,他除了每周做兩天律師,每個月還能寫出20萬字的作品。在嫁接案(譯作絲絨爪案,1933)和戀愛少女案(1933)大獲成功後,徹底脫離法律職業,成為壹名職業作家。後來,他出版了85部梅森偵探小說。他的第二個系列作品是壹部以地方檢察官道格拉斯·塞爾比為主角的偵探小說。第三系列作品是關於私家偵探庫爾特和法學家拉姆的神秘故事。他還寫過關於加利福尼亞半島和終審法院的非虛構作品。1970年,加德納去世,享年8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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