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壹次開庭後,仍有可能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開庭。如果再次開庭,委托律師可以參與庭審,盡可能維護合法權益。
2.如果庭審後法院直接判決,委托律師可以詳細分析案情和判決。如果妳對法院判決不服,妳的委托律師可以代為上訴,參與二審訴訟,維護妳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延期審理:
1.必須出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無正當理由不出庭的;
2.當事人臨時申請回避的;
3.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出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補充偵查的;
4.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