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啞巴張淮狠了心,壹天晚上趁人不備,在劉翔的麥垛邊上放了壹把火,燒了劉翔的麥,劉翔準備訴諸法律解決,但有人說,把妳告上法庭也沒用,聾啞人犯罪,法律不追究刑事責任。請問,真的是這樣嗎?讀者:劉永泰同誌: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中國人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啞巴也是壹樣。如果他的基本權利受到他人侵犯而遭受損失,他有權依法得到保護或賠償。如果他因為身體有缺陷而無視法律,嚴重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也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聾啞人和盲人不是不負責任的人,因為他們並沒有喪失辨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但由於壹些生理缺陷和智力有限,他們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比正常人差,可能會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他們對周圍事物的認識,甚至做出錯誤的判斷。因此,我國刑法第19條規定:“聾啞人、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首先,這壹規定明確指出,聾啞人也應依法受到處罰。李文成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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