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法官不會拒絕當事人對法律工作者的委托,除非出於以下原因:
1,案件超出法律工作者能處理的範圍,比如涉及刑事範疇;
2.其執業證書已過年審期未經年審或已被註銷;
3.委托書上寫著他的身份是“律師”。
有鑒於此,我建議妳找法官,搞清楚他為什麽不能代表妳。如果真的是個案或者他超越職權範圍,可以要求事務所退款並取消委托,委托他們另行處理。因律師事務所無權代理的過錯而遭受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