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五條。直轄市、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免費的,屬於對經濟困難的人的壹種幫助。提供的具體法律服務如下。
(1)法律咨詢,起草法律文件。
②刑事辯護和刑事代理。
③民事和行政訴訟代理。
④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⑤公證書。
⑥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以上六種形式可分為:
(1)訴訟援助。
②律師的非訴訟協助。
③公證協助。
④基層法律工作者簡易法律援助。
⑤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自願幫助。
二、訴訟法律援助可以分為哪些方面?
(1)刑事訴訟協助。
(2)民事訴訟援助。
(3)行政訴訟援助。
非訴訟法律援助可分為:
(1)法律咨詢。
(2)代書。
(3)非訴訟調解、法律指導等簡單法律援助。
(4)公證證明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
請點擊輸入圖片說明(最多1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