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回答:
庭審註意事項:
法院審理案件時,由合議庭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主持法庭審判活動,指揮司法警察維護法庭秩序,保障審判活動正常進行。
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應當著裝整潔。
法官進入法庭,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宣布法庭判決時,法庭全體人員應當起立。
訴訟參與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維護法庭秩序,不得喧嘩、吵鬧。
訴訟參與人的發言、陳述和辯論,必須經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批準。
在辯論中,當事人應註意以下幾點:
但辯論的語言要簡潔、有邏輯,不能有侮辱或辱罵對方等人身攻擊性語言。
但辯論要緊緊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不能糾結於壹些枝節細節而忽略主題。
下壹輪發言不得重復上壹輪發言的觀點和內容。
如果妳想打斷對方的辯護,想和他辯論,應該得到審判長的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