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條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來懲罰犯罪,保護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和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律師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和指導。